舜程五行属什么?
2018年5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公布第31659467号“舜程”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 商评字[2018] 第 7968 号 关于第 31659467 号 “舜程”商标 不予注册的决定 申请人:北京五八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人代理人: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黄朝晖 争议商标:第 31659465 号 “舜程”商标、第 31659466 号 “舜程 SONSUN”商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简称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案适用异议程序中止审理。
经核准,争议商标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服务为第 42 类,包括建筑咨询;计算机软件设计;提供互联网搜索引擎;替他人创建和维护网站;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分析等。专用权期限至 2027 年 6 月 26 日。 在商标注册过程中,被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的使用证据中包含与申请人有直接竞争关系的微信公众号“二手设备拍卖”(认证主体为北京五八智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八智拍公司)的内容。上述事实有商标档案及当事人陈述等予以证实。
经审查,本院认为,鉴于本案中各方当事人对被申请人在商标注册阶段提交的证据材料中包含了涉案商标侵权内容的事实均不持异议,经审查,本院对该部分事实亦予确认;同时,由于双方当事人认可涉案商标的核定使用服务类别为第四十二类项目,故本院对此亦无异议。据此,本院认定被申请人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了涉案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北京五八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一百元,由原告北京五八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