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打击民间企业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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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一直鼓励金融创新,但是,一些打着“金融创新”旗号的非法集资活动却不断出现并持续增加。以P2P网络借贷为例,从2007年问世至今,在监管政策尚未明确情况下,平台数量已经由初期的几百家发展到如今的将近5000家;行业累计交易额已接近4000亿元。 面对不断蔓延的非法融资行为,政府开始动真格了。

6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意见》(下称《意见》),对涉及国有产权交易、资产转让等行为的资产评估管理进行了规范。

6月17日,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开展清理整治各类交易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面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这两项工作的开展意味着国家对于包括P2P在内的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框架正在逐步形成。

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主要存在四类平台,它们分别是以 P2P网贷为代表的直接融资平台,以理财帮为代表的第三方理财平台,以汇付天下为龙头的支付清算平台以及以拍拍贷为代表的小微融资平台。

此次国务院两份文件主要针对的直接对象就是P2P平台和各类交易场所。

《意见》指出,将严厉查处各类交易场所违规违法交易行为。重点处罚未经国务院或地方政府批准设立交易场所的行为和违反业务规定的行为,以及变相发行证券、期货、外汇和虚拟货币,非法设置交易机制、误导性陈述、泄露消费者信息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对这些行为的查处力度将会非常严格。根据相关规定,对于擅自设立交易所的违法行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对擅自从事证券交易的,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市场,可以并处罚款;对于利用交易场所实施欺诈的,除承担违法责任外,还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者损害赔偿义务。

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事物,其健康发展离不开监管。但如何监管才能既不扼杀新生事物,又能保证其合法合规经营是一个难题。我们认为,既要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又要防止监管过于严厉而扼杀互联网金融的创新精神,关键要在“管”与“放”之间寻找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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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高利放贷持明确的禁止态度,而明确禁止高利放贷的法律有:1、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2、商业银行法;3、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

国家鼓励合法放贷。例如,商务部、银监会出台关于商务领域推广应用商业保理等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的通知,各地方政府在金融创新文件中也明确将商业保理等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作为政府鼓励发展的产业。

国家严打非法放贷。今年1月,两高一部出台了《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非法放贷如果情节严重涉嫌非法经营罪。非法放贷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如果经常性将资金以超过36%实际年利率有偿出借,将可能构成非法经营,处5年有期徒刑。

在鼓励合法放贷、严打非法放贷的双重作用下,部分高利贷资金逐步向合法放贷公司或存在非法放贷可能的其他放贷公司转移、隐匿,部分高利贷形式上转变为合法贷款,造成合法民间借贷的高利贷化。

对此,最高法2015年出台的《最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借条利率36%是法律红线。年利率在24%以内的受法律保护,超过24%但在36%以内,法律不保护不支持也不反对,如果借款人已经支付,不能要回,但超过36%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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