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起诉了企业还能经营吗?
可以经营,但是会被冻结账户、查封财产等强制措施,甚至有可能影响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个人信用。 我国实行的是银行信用和集体信用相结合的征信体系,银行的信贷登记系统与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及百行征信有限公司等的个人信用报告机构是共享企业的借贷信息的。
在金融同业部,一般对客户的授信额度都有个上限,比如某客户在银行只有200万的贷款余额,那么即使其负债率超过了75%,银行也最多再提供150万元的授信,不会更多。
而一旦银行以诉讼或其他方式要求偿还借款本息,并且获得了法院的判决支持,那么在执行阶段,银行就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冻结、划拨债务人的存款,或者拍卖、变卖债务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来清偿自己的债权。 如果被执行人(即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本案将会终结执行。如果后续被执行人有可执行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在法院强制执行的过程中,可能会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进行冻结、扣划,也有可能对其名下的房产、车辆、土地使用权等进行拍卖或变卖;另外,还可以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这些措施消费者都要有所了解。 对公司而言,被起诉后如果不及时应诉或败诉后不及时执行法院判决,很有可能进入失信人员名单,对公司及股东信用产生负面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逃避执行,或者拒绝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