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粮食补贴下来了吗?
我也很关心这个事,因为涉及面太广了 据我所知,目前只有黑龙江和吉林发布了相应的文件,其他省份还没有动静。 我整理了黑龙江省和吉林省两个省份的文件,发在这里,仅供参考。
关于黑龙江的: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发放工作的通知》黑财预〔2016〕489号 各省、直辖市政府财政厅(局)、农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局: 为做好2016年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标准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补贴范围及对象 中央财政对黑龙江省玉米和大豆种植实行补贴。其中,玉米补贴范围为我省非专业玉米耕地;大豆补贴范围为我省非专业大豆耕地。 已实施玉米和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的地区,应分别计算各带作物的种植面积,纳入补贴范围。
二、确定补贴标准和金额 (一)玉米补助标准。2016年,东北玉米基准价每吨1530元,扣除20%的保险费用后,每亩应补偿137.40元。因去年玉米价格较低,为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今年玉米补助标准较前两年有所提高。
(二)大豆补助标准。2016年,东北大豆基准价每吨5300元,扣除20%的保险费后,每亩应补偿79.50元。由于大豆市场价格较高,为保证种粮收益,维持大豆生产,近年来一直没有调整大豆补贴标准。
三、严格补贴标准审核 省财政厅、省农委在收到各地上报的《中央财政农业生产补助经费申 报审批表》及附件后,进行审查核定,并下达补助资金通知书。 各市 (地)、县 (市、区)财政部门要在接到省级资金通知书后及时送达同级农业农村局,通知到具体乡镇,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补助资金拨入农户“一卡通”账户。
四、加强补贴资金监管 各级财政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防止产生新的矛盾和问题。要采取切实措施,严禁虚报冒领、套取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发生。对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以上通知中未提及水稻,估计是作为临时作物不给予补贴了。
关于吉林的: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方案》吉政发[2016]17号
二、主要任务 (七)健全农业生产成本资料收集制度。建立和完善主要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制度。扩大生产成本调查样本数量和覆盖区域,完善数据采集方式,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强化统计分析,客观反映生产形势和市场动态,为政府调控提供依据。
(八)完善粮食作物补贴办法。在继续执行小麦稻谷价格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的基础上,2016年适当提高玉米和大豆补贴标准。其中,玉米参照华北冬小麦最高补贴产量标准,大豆参照北方春小麦最高补贴产量标准,作为明年春季预算编制的依据。
(九)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各地要采取超常规措施,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现象,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基本稳定。对粮食作物实际种植面积低于核定面积的,要核减下一年度补贴资金。对违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