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表外不良贷款?
楼上的朋友已经说的很全面了,补充两点: 1、银行在会计上对资产和负债采取不同的记账方式。
2、“预期损失”和“实际损失”是有区别的。 “预期损失”指的是根据当前的信息,银行估计可能发生的损失;而“实际损失”是已经发生的真实损失。 例:客户A欠我100元,我欠客户B100元。我们互相抵销后,实际上客户A欠我0元。但此时我不知道客户B已经欠了我的钱,所以我去跟客户C借钱的时候,还是把这笔钱记入我的资产负债表的资产项下(即我账面的‘存款’,借方金额)。当客户C把钱打到我的账户时,我在会计上记作收入,同时,为了平衡这个财务数据,我必须拿出等额的钱支付给客户D,因此我同时记录一笔支出,这样我的资产负债表就平衡了。虽然我实际上只赚了50元(因为我把之前客户A欠我的100元转给了客户B),但是在我账面上体现的是赚了200元(客户C打款100元+客户D打款100元)。 当我把客户B欠我的100元计入收入(或贷方)的时候,我也同时记录了计提的坏账准备金(在此假设我为客户提供3%的备付率,即100*3%=3元).当客户B真正还钱的时候(也就是他清偿了我对他的债权),我还须冲减已经在资产项下反映的应收帐款100元(如果当初你记入的应收账款是贷方100元的,那么现在应冲回100元),同时冲消已计提的坏账准备金3元。这就是‘表外重述’的过程。 而实际中,很多企业并没有这么严格地按照上述流程来进行会计处理。很多情况下,企业经营一段时间后,会出现资产负债表中的各种资产的金额大于其对应的损益表中各收益项的金额的情况。这种差值就是‘未实现的亏损’,也可以理解为潜在的盈利。这种未实现的亏损不是账面上显示的损失,也不是事实上的亏损,因此在财务报表中必须明确予以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