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三角是什么?
所谓「长三角」这一地理概念的提出,源于 2006 年 1 月 4 日《人民日报》一篇标题为〈南京杭州合肥长三角城市群发展规划获通过〉的报道。报道内容为:“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南京都市圈规划》和《杭州都市圈规划》近日由江苏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实施……这两份规划的出台标志着『长三角』地区城市群建设已经步入实质阶段。” 而在此前,一般通说认为长江三角洲是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南部和浙江北部在内的狭义区域;而广义的长三角则包含全部苏浙皖三省及沪苏浙皖四省中的部分地市。
至于此次获批的两个都市圈的范围,《南京都市圈规划》明确提及该圈范围: “以南京市为中心,与镇江市区、丹阳、句容,扬州市区、仪征、高邮,淮安市区、涟水等地市部分城区为基点,涉及江苏苏南及周边浙北、皖中地区的5市33个县(区);” 而《杭州都市圈规划》给出的具体范围为: “以杭州市为中心,与湖州市、嘉兴市、绍兴市、衢州市的部分城区为基点,共涉及7个市(地)59个县区。” 需要说明的是,这两个都市圈的规划范围并非政府的法定管辖区域,而是基于人口、经济规模的考虑确定的。
由此,我们可以将「长三角」一词的内涵界定为:以上海为中心,苏州—无锡—常州为副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或称为长江三角洲都市圈。 近年来不断有学者探讨这个地区城市发展的问题。如《长江三角洲地区外商直接投资与发展研究》(张幼鸣,2008),《长江三角洲城市空间结构演变及其对城镇体系的影响》(孙静等,2009),《改革开放以来长江三角洲城乡一体化进程的研究》(叶裕民等,2009),《国际制造业转移与长江三角洲制造业升级》(朱倩等,2009)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