俪五行属什么?
俪【lì】 形声字,从人,丽声。本义指成对、结伴而行的样子。后引申为“相配”之意。又因古人行礼时以左手受礼,右手置物;左为贵,故有“左俪右陪”之说(《说文》);也由此衍生出“左朋右侣”之词(《史记·孔子世家》),“左右手”等之词(如“俪语”“俪词”)及方位名词。 “二”是“俪”的本义(一当表示成双结队的意思时就往往用“二”),由于古代社会人们重视双数而不喜欢单数,而且两个数目相加是四又是满数,所以“二”也就成了“俪”的代换字了——这样以来它不但能当作本字使用还能作为借字来充当其它字的声旁,于是出现了许多形声字中有“俪”的字,且这些字的声符都是“二”,这在中国文字发展史上是一个特例。
汉字中不少形声字是由一个表示义的范畴的词加上一个表音的符号构成的,其构成的方法一般是这样的:即选取一个或几个具有某种共同特征的字作形旁(表示事物的意义分类属类),同时再取一个与其所代表的这一分类属类的字作声旁(表示读音)。这样的造字方法是科学可行的,因为它把语音与意义区别开来,使两者在构形上相互联系而又相互分开,便于人们掌握和运用。但也有一些形声字因为各种原因使得它们在构形上的关系不是那么明晰的了。例如“”就是其中一个特殊例子,它的声符“二”既不是表示读音也不是表示读音的性质,而是代替了原来的某个具体形体字用作形旁的。
现在我们来分析下这个字形:“亻”是形旁也是声旁,不用多讲。那“二”是什么东西呢?显然它不是原来那个具体的形体“俪”(它为什么不要了呢?难道是因为它和“贰”“戾”以及繁体字的“禮”等字形太相近以致于容易混淆吗?可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为什么不干脆直接去掉呢?这是有违造字法的!难道仅仅只是因为它是个读音的标记?应该不会吧?),它是后来替代“俪”的一个新的记号(注意它在这里的作用是用来代替形旁的而不是用来记音的,虽然也可以读“俪”。这一点可以理解为当时的人们已经不认为“俪”是形旁了,而将其看做是一个单纯的语素;或者也可以理解为当初造字的人根本没有想过要用它来记音,所以他们才没有给它安排任何读音),因此我们不能把它当做原先的那个字去理解和使用,我们可以将它看作是象形符号的简化形式。比如“双人旁”的“双”我们也不能看成是两个独立的形体“又”的合体,实际上它也是象形符号简化的结果;再比如“口”字,它并不是由两个独立的一竖一横组成的,实际上它也只是一个简单的符号。所以我们以后看到有“二”出现的形声字时就要仔细分析分析,确定一下其中的“二”是否是象形符号的简化形式,如果是的话就可以不必管它,继续使用原来的形体即可,因为只要意思不变就可以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