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雨水做单排吗?
一、《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规定 8.4.1 阳台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低层、多层建造的阳台,当采用板式时,应设置至少2件高度不大于0.08m的栏杆或护栏。中高层及高楼层建造的阳台,除底部一级外均应设置防护栏,且不得采用玻璃作安全防护棚。 (条文说明)8.4.1条规定的防坠落措施适用于各种类型的阳台,包括敞开式和封闭式。当作为居住空间使用的阳台,其护栏净高不应低于1.05m,当楼上有平台时,该平台低于阳台护栏的高度不应低1.00m。
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50352—2005 第6.2.7条规定 对于不能自然通风或对自然通风有影响的窗井,其宽度和高度均不得大于该住宅套型的卧室、起居室(厅)的正常排烟采光面,且垂直于走道方向的窗洞边缘至墙体的距离不宜小于2.00m。
第6.2.8条规定 一、二类高层住宅与敞开式阳台之间,当阳台门窗与墙体间距小于下列值时应设防坠落物防护措施,并应满足本条第5款的规定: 一类高层住宅不小于3.00m; 二类高层住宅不小于2.60m: 封闭阳台、飘窗与外墙、非封闭阳台之间的间隙均视为阳台门,按此规定执行。 条文说明 第6.2.8条 有关高层住宅与敞开式阳台之间设置防坠落物防护措施的规定,主要考虑一是防止阳台上放置的物体会被风刮落造成伤人,二是防止下雨时阳台上的水会流入客厅;三是由于阳台是敞开式的,在冬天寒冷的时候,北风会从阳台灌入室内,为了保持室内的温度,一般会在敞开式的阳台上加一道门,这道门一般是推拉的,比较轻便,在关闭时不影响视线,但遇大风天气易被吹开而造成安全隐患,因此建议对这类阳台都应加设防坠落装置。
三、《建筑幕墙》JGJ/T 319-2003 3.0.3 当建筑物外墙设有开放式阳台时,宜采取适当措施将幕墙与阳台隔开,以防止幕墙受风吹雨淋等影响而发生渗漏,并确保处于开放状态的阳台具有良好的安全性 3.1.1 幕墙的设置必须遵循国家现行标准有关规定,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幕墙的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且不得低于建筑物的设计使用年限。
四、《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6.1.2 有悬挂作用的构件所承受的悬吊重量,应根据建筑功能、构造特点和设计要求确定。
五、《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 3-2010 5.3.1 高层建筑结构的屋顶,当有保温隔热要求且屋面坡度较小、雨水积聚可能形成积水层时,应设置防水层;其支承结构宜具有防水性能。 5.3.2 高层建筑结构的坡屋面檐口下应避免设置凹廊或其他开口,当需设置时,应有组织地排放雨水并采取措施避免雨雪侵入。
六、《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 6.1.2 有悬挂作用的物体所承受的悬挂重量,应按下列原则考虑: a) 无特殊要求的,可按下列原则取值: 悬挑构件(桁架、梁、拱、桁架柱等)为建筑物自重加安装工程费; b)有特殊要求的,应根据建筑功能、构造特点、使用要求和施工方法等方面的要求来确定。
七、《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6.1.7 条形基础底面的宽度,当采用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时可按表6.1.7选用: 当用砖和毛石砌筑的基础底面的宽度可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情况加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