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可以是企业吗?
当然可以,银行贷款中的借款人是指向银行申请借款并向银行提供有关文件、证明材料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因此企业是可以成为借贷关系的当事人,即贷款人。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其中就包含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等条件。而第十二条则明确了借款人需要准备的申请材料包括:
(一)身份证件;
(二)婚姻状况证明;
(三)任职证明及近两年内工资流水或纳税凭证
(四)财产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结婚证复印件
(五)经营实体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国地税登记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等相关材料,
(六)贷款用途证明材料。比如装修合同、购车合同、购买大宗消费品或是大额理财产品等。
从上述条款可以看出,企业若要作为贷款的主体,那么必须同时满足法定条件和合同约定条件,并且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经金融机构审批通过后,方可与债权人订立借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