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周末查小姐吗?
查什么,怎么查 首先说明一点,我并不是在洗地,我并不认为周末去查案是合理合法的,但既然已经有了这个话题,就说一下我的看法吧! 根据《刑法》规定,贪污罪是职务犯罪当中刑责最重的一种,要判刑的! 所以我认为,如果真的是警察贪了,数额巨大的话(100w以上),应该立案侦查、移送起诉。 但是我们看一下现实情况,某警察周末私下出去办案子,办了半天没办成,回来还耽误了一下午下班的时间;或者是找了个借口,到公司去拿个东西,顺带看看公司在不在?
这种案子,说实话,我不相信检察机关会立案,毕竟证据不够充分(甚至都没有证据证明这个钱就是他贪污的)。但是,如果公安机关不主动立案的话,怎么查处呢? 总不能把这个警察带到检察院去问吧? 这个案子,唯一可能有点希望的是,这个警察自己承认,然后把赃物拿出来,这样才有可能刑事立案。否则,真没什么办法,最多就是追究党纪政纪的责任而已。
至于有人提出的,让警察退赔,直接退还给企业,也是不可能的,毕竟没有证据证明这个钱就是警察贪污的…… 如果非要怀疑一个警察贪污,需要提供基本的案件线索和证据。比如,你看到警察双休日出门了,那你起码得证明他是有可能去作案的吧?比如说,你刚好在他出门的路上碰到过他,这可以吗? 我想说的是,如果你无法证明他作案,那他就一定不认罪,那你就必须证明他真的无辜,不然就让他认下罪行好了…… 这个逻辑,好像有点绕哈,总之就是这么个道理,如果一定要这么杠的话,那我也没什么好说的。
当然了,我说的是一般情况,如果说真的有警察周六日连续开车数百公里外出办事,而且能查到他在那段时间确实有作案时间的,那么就要另当别论了…… 最后,再说一句,我不是律师,我只是一个学法多年,正在努力备考的法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