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额宝还贷款怎么办?
这几天,一则“100元存余额宝1年半后利息仅1.9元”的爆料信息引爆网络。不少网友联想到此前,市民蒋先生以29万元的总价购入一只余额宝基金,但两年多来,收益只有1000多元,“一年收益才100多,还不如放银行。”
这种网售基金“不如存银行”的现象,只是其一,更多的是有关“余额宝还贷款怎么办”的讨论。近期,一则江苏靖江一农民使用余额宝支付购房首付款,但银行以“收款账户为余额宝资金账户”为由,拒绝付款,的事件闹得沸沸扬扬。
先不论银行做法是否合理,单就“余额宝还贷款怎么办”这一问题,的确引起了不少人关注。众所周知,从2016年12月1日起,余额宝资金将被限制用途,不准用于出借和还款。而这则新闻中所指的,显然是余额宝在12月1日以前产生的存量资金,其是否还能贷款或继续用于他途,尚无明确说法。从新闻中所提供的农民余额宝账户余额为13万多,而此前其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3万元已被转账至“余额宝理财账户”来看,这部分资金仍可对外汇款,只是资金转到“理财账户后”的支出,有可能受到限制。
但毕竟在此之前,用户使用余额宝的资金转出功能,一般都是免手续费且即时到账的。那么,自12月1日起,这部分资金是否可能会无法转出,才造成农民担心无法按时交付购房尾款,甚至可能无法偿还买房贷款,进而引发焦虑情绪的?
针对这一可能,蚂蚁金服方面作出了回应,称“如果用户存入了余额宝,却需要资金时,仍可通过‘转出’功能,在多个渠道使用该笔资金。”并例举转出到银行卡、转借其他支付宝好友、捐款等多项选择。
然而,此种回应虽然坦诚,但也表明,12月1日以前转入余额宝的资金,会在功能上与后续转入的资金有所区别。那么,在规则出台前,是否应该提前告知用户,并做好相应服务预案,特别是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用户担心的问题,做好充分解释工作,以获得理解?毕竟,像该农民这样,不清楚余额宝使用规则,而误购余额宝的人士并非个例。
此前,南方基金支付宝销售负责人回应“低于10万年收益还不到1元”的微博时,就以“不在正常收益范围”回应。虽然,其解释有法律依据,但毕竟“不在正常收益范围”的说法是支付宝工作人员主动告知南方基金公司,而非主动告知用户。事实上,从南方基金官网“现金收益及计算”一栏中,南方天天增利基金公司发布的最新公告来看,11月15日起,该基金将现金收益率从0.35%改为0.25%,也即下调了10个百分点。假如在11月15日,余额宝的收益仍处于6%以上,显然网友不会去基金网站看公告,更不会去关注降低收益事宜。
至于那些12月1日以后,还存不知能否出借和还款的余额宝资金,会不会影响贷款的网民,就更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