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办园规模怎么写?
幼儿园办园规模是在幼儿园园长在制定幼儿园工作计划中常常用到的一个词。幼儿园园长可以通过为幼儿园制定适宜的办园规模,使教师的组织教学活动与幼儿的学习生活得以顺利进行,并促进幼儿园办园质量与效果的不断提升。一般情况下,制定合理的幼儿园办园规模应当遵循以下标准。
第一,遵守国家及地方规定的幼儿园办园规模标准。原国家教委1996年颁布的《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规定“完全幼儿园不宜大于360人,也不宜小于180人”。各地也制定有本地区的幼儿园规模规定,如山东省规定一般幼儿园6—12个班,大幼儿园不超过15个班;山东省青岛市规定“一般幼儿园6—9个班,不设12个班及以上幼儿园”。这些规定主要为保障幼儿能够正常学习与活动,并保持良好的师资等资源水平所作出的,因此,幼儿园在制定办园规模时首先要遵守这些国家及本地的规定。
第二,幼儿园的园舍、设施、师资等软硬件条件所支持的规模也是制定幼儿园办园规模时需要考虑的标准。幼儿园在制定办园规模时,应当对幼儿园能够使用的园产、设施的面积、数量、质量等进行充分的考量,使其符合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标准。
第三,社会对幼儿保育教育的实际需求与可能也是制定幼儿园办园规模应当考虑的标准。幼儿园的举办是以满足社会幼儿的保育和教育需求为核心的,因此,幼儿园在制定办园规模时,应当对社会对幼儿教育的实际需求与可能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既要尊重家长和社会的现实需求,也要在这些需求超出供给可能时作出审慎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