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胎几个月要证明?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事实。无论采用药物流产还是人工流产,都属于妊娠终止(堕胎)的范畴,对人体健康都会造成一定的危害。 其次,我们讨论的问题是什么时候该做堕胎手术。这涉及到两个问题,一是该不该做,二是何时该做。 对于第一个问题“该不该做”,我们的观点是,只要做了就一定会对身体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不做就一定不会给身体带来不良影响吗?也不是如此肯定。我们的意见是该做的时候就尽量做,该负责任的时候就要负责任。
目前计划生育政策开放了二孩,考虑到我国的医疗技术发展和保健措施提高,高龄产妇分娩的风险明显增加,如果将生育年龄推后,一旦发生意外,对母体的损害是巨大的。为了母亲和胎儿的健康,有必要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避免意外怀孕。 当然,任何事物都是两面性的,是否要选择堕胎结束妊娠还要考虑另一个问题——“何时不该做”。
对于年轻女性来说,一旦妊娠不满3个月实施堕胎,一般不会给身体健康带来严重不良后果;但若多次发生或一个月经周期内反复实施,则可能增加继发性不孕风险,有些患者甚至可能需要借助试管婴儿技术才能成功受孕。而选择引产方式终止妊娠的女性,由于妊娠时间超过3个月,子宫颈已经成熟,引产过程中出现宫缩乏力、大出血等并发症的几率会明显增加。建议各位准爸妈们做好避孕工作,选择合适的时间造人,以免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