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可以兼资产管理吗?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有计划地进行轮换”中的“有计划”是对岗位轮换提出的总体要求,至于哪些岗位进行轮换、哪些岗位不进行轮换,多长时间轮换一次,应当由单位自行决定。比如,对于会计人员少、会计核算岗位不多的单位,其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可以与其他会计人员轮换岗位;对于会计核算岗位较多的单位,可以在各会计岗位之间轮换。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还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这一规定,是根据内部牵制制度的精神提出来的,单位不能让一个人既从事一项经济业务的记账工作,又从事这项经济业务的审批工作和实物处理工作,以防止舞弊行为。但是,可以由出纳人员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只要单位认为这样做不违背内部牵制制度的精神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