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担保贷款?
担保贷款通常分为以下3类:
1、保证贷款。所谓保证贷款是指由第三人为借款人提供担保而从银行取得的贷款。第三人为银行提供担保,承担是一般保证责任还是连带责任,由银行与担保人通过签订保证合同来决定。需要特别指明的是,这里所说的保证是狭义的保证,仅指当事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履行债务责任的法律行为。通常所谓的人保就是保证,而不是物保。担保法所规定的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中只有保证属于人保,抵押和质押有动产质押一种属于物保。
2、抵押贷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人向银行提供一定的财产(动产或者不动产)作为抵押物而取得的贷款。抵押和留置属于不动产担保和动产担保,不动产担保包括土地使用权抵押和房屋抵押。
3、质押贷款,是指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而取得的贷款。质押包括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如:存款单、股票、提单等。在实际运用中,这三种形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组合使用,如:抵押加保证。